关于推进北京市再生资源回收
体系产业化发展试点方案的实施意见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是一项有利于维护公共安全、节约市场资源、净化社会环境的系统工程。近几年市政府按照“政府积极引导、社区作为载体、市场机制运作”的原则,积极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回收行业组织化程度不高,便利性、安全性不够,专业化、产业化水平较低。为解决这些问题,尽快提升行业整体水平,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逐步构筑符合北京特点的再生资源产业化运作体系,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推进北京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产业化发展,以《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北京“十一五”商业发展规划为依据,以加速推进行业资源整合,逐步实现产业化发展为目标,采取“政府引导,多种经济成分参与,市场化运作,引进专业化物流、分拣,试点先行”的方式,探索北京市再生资源体系建设产业化发展的新路子,并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二、工作目标
我市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在试点先行的基础上,经过三至五年时间,建立起适应首都现代化宜居城市、建设节约型城市、发展循环经济要求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具体实现两个消除和两个提升。即:以规范收购前端,消除环境脏乱扰民等社会不稳定因素;用专业化物流和分拣加工代替初级摊群市场为主的运作模式,消除环境隐患;提升宜居社区的便利性和安全性;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和利用效率。
具体目标:
提高组织化程度:采取政府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并培育若干家再生资源回收物流企业作为市场运营主体,逐步取代分散、个体的回收方式。
完善并规范社区回收网络:按照城区每1000—1500户居民设置一个回收站点的标准,城八区设置约2000个回收站点,回收站点原则上以流动站点为主,固定站点为辅,并逐步引入物流配送的方式,实行定点、定时、定人回收。
建设专业化分拣中心:发展专业化分拣中心逐步代替摊群式集散市场,重点清理整顿市场,撤除非法市场,引导现有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升级改造为专业化分拣中心,全市未来预计发展10个左右专业化分拣中心。
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和利用效率:通过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资源整合、培育行业龙头企业,规范、精简流通环节,减少流程时间。通过科学合理地分拣、初加工,保证利用企业的高效利用。
三、工作内容
(一)工作思路
总体工作思路可概括为:规范站点、物流配送、专业分拣、厂商直挂。
规范站点:区(县)商务部门要对本地区再生资源站点的布局进行科学规划。会同工商、公安交通管理、市政管委、城管等部门对现有固定站点进行清理整顿,对影响交通、环境的站点,坚决依法撤除,严格禁止三轮车运货上路。新增加的站点以流动为主,原则上占地应不超过10平方米,可以使用封闭的再生资源回收车,在小区指定场所定时、定人等进行收购,回收站点和人员要做到三统一,即:车辆及设施标识统一、人员着装统一、衡器标准统一。通过在居民社区中设置规范化的回收站点,直接面对居民进行回收,压缩非法收购空间。同时,社区回收站点还可与有条件的密闭式清洁站结合。
物流配送:培育专业回收物流企业,理顺物资回收流通通路。各区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物流企业进入社区收购,经专业物流运送至再利用企业或分拣中心。
专业分拣:建设专业化的分拣中心。分拣中心的设置必须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北京市“十一五”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合理布局,同时还要符合国家有关环保规定和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符合行业发展特点的需要。其建设位置原则应在城市五环路以外,可与垃圾处理厂结合,必须远离水源保护区,避免环境污染、扰民、社会安全等问题。要从节约用地、存量用地盘活、废弃地利用、生态保护等方面,在数量、规模、分布及选址采用标准化进行建设与管理,规范运营。
按以上思路,北京市将不再发展摊群式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同时控制发展新的分拣中心。北京市的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应符合《北京市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布局专项规划》,重点是对现有符合规划,合法建立的集散市场进行升级改造,逐步过渡为专业分拣中心。
厂商直挂:要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与再利用工业企业建立相对稳定的产业链接,实现完成分拣和初加工的回收物资直接配送给北京再生资源利用加工企业,以减少环节。对京内不能加工再利用的回收物资,经分拣中心分拣、初加工、打包向京外再生资源利用企业配送。
市商务局将会同市发改委、环保局、工促局等有关部门确定北京市重点再利用企业名单,各区(县)要认真做好与再利用企业链接。
(二)试点先行,逐步推广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产业化的构建是一项长期的工程,应确立循序渐进的原则,先从社会产生量较大的废旧报纸、纸制品包装物和废塑料做起。首先在城八区先行试点,积累经验后逐步推广。试点区在对小区居民数量、居民结构,再生资源的生成及回收情况进行充分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责任、时间要求。
按照上述安排,首先以崇文区、朝阳区和海淀区作为试点,每个试点区选择10个左右小区,通过规定路线、明确招标条件、确定试点企业、与本市重点再利用企业链接,实现厂商直挂的方式开展试点。通过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广。有条件的区(县)可按以上思路进行探索。总的原则是区(县)为主,发挥多方面积极性,推动工作的开展。
(三)政策措施
1、加强领导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主管副市长主持,市发改委、规划、国土、工商、商务、财政、公安、市政管委、城管、环保、工促局、市交通委等共同参与,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各单位按各自职责分工、信息互通、互相支持。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检查落实工作完成情况。各部门职责分工:
市商务局负责再生资源行业管理,负责牵头配合试点区制定落实试点方案,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工商局负责对再生资源经营主体的注册登记,依法查处有固定场所的无照商贩,并配合公安及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及集散市场进行清理整顿;
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和分拣加工中心建设的规划和用地问题;
市政管委负责协调推动有条件的密闭式清洁站作为废旧物资回收的场所;
市发改委、环保局负责提出北京再生资源再利用生产企业名单;市工促局负责配合市商务局协调回收与加工再利用企业的衔接工作;
2、落实方案
试点区的方案落实应把握几个原则:一是固定站点要充分利用现有设施,也可与有条件的密闭式清洁站结合搭载,原则是不再新建;没有条件的可采用流动回收车方式,设计好物流运行线路,进入小区定点、定时、定人收购,二是通过提高组织化、便利化程度,减少中间环节,依靠价格机制推进新的体系建设;三是中标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路线、价格要求规范经营活动。
3、统筹规划
研究制定《北京市再生资源产业化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编制要吸收国内外有关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考虑到北京再生资源消费增长和实际利用情况,确保规划的前瞻性和现实可操作性。
通过《规划》,合理布局分拣中心,明确分拣中心的设置区位、规模(占地、投资、人员、设备设施等)标准,以作为项目审批的依据。
制定再生资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根据相关行业标准及准入条件,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加强管理。
市规划委员会会同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编制《北京市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4、治理整顿
对现有再生资源集散市场进行清理整顿,今后不再审批设置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对现有市场进行清理,不具备两证(规划证和土地证)的市场予以取缔。对于非法出租土地单位或人员予以严惩,严格整顿市场秩序,加强规范管理。计划5年内取消城区非法再生资源回收市场。通过清理和整顿非法市场,达到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系统,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的目的。
5、政策扶持
为推动试点工作的开展,市、区财政对再生资源产业化发展给予适当支持,支持的重点是产业链的衔接、设施装备的统一配置和完善和分拣中心的建设。资金支持的具体办法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制定。
在加强对现有再生资源回收车辆通行证管理的基础上,通行证要重点安排给参与试点的再生资源回收物流企业使用,市商务局会同公安交通管理局及试点区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物流的规律、特点合理安排车辆通行证。
四、工作步骤
崇文区、朝阳区和海淀区作为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产业化发展工作的试点区,根据本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试点方案,最迟要在2006年9月启动试点工作,年底向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各区要做好与市里确定的再利用企业的链接,市商务局加强指导和监管。同时加强信息沟通,每个月编制两期工作简报,报市领导及市再生资源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