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中心简介
  • 主要职责
  • 领导介绍
  • 机构设置
  • 媒体报道
  • 政策法规
  • 通知公告
  • 信息动态
  • 联系我们
  • 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3年第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3年第3号
    信息来源:北京市城市再生资源服务中心   ‖  阅读次数:3339次   ‖  发布时间:2013-3-17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13年第3号
    【发布时间】2013-1-8

      依据《行政许可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赋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销售广西分公司、山东华星进出口有限公司、湖州胜隆石油油库有限公司、福建省长乐市中海石化储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华澳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新华联国际石油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唐昊石油制品销售有限公司、广东海塑誉化工有限公司、天津兆添船舶燃料有限公司、河南辰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赋予蓬莱安邦油港有限公司、惠州新明珠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鸿发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

      赋予浙江天禄能源有限公司、舟山中际化工有限公司原油仓储经营资格。

      注销中国石油新疆销售分公司吐鲁番地区石油公司、中国石油新疆石油总公司新欧亚实业发展公司、中国石油新疆石油总公司鄯善县石油公司、中国石油新疆石油总公司托克逊县石油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阿克苏销售分公司库车经营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昌吉销售分公司奇台经营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伊犁销售分公司昭苏经营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阿克苏销售分公司阿瓦提经营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喀什销售分公司乌恰经营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和田销售分公司皮山经营部、中国石油新疆石油总公司民丰县石油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和田销售分公司于田经营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昌吉销售分公司呼图壁经营部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昌吉销售分公司阜康经营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塔城销售分公司额敏经营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塔城销售分公司裕民经营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塔城销售分公司托里经营部、中国石油新疆石油总公司布尔津县石油公司、中国石油新疆石油总公司福海县石油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伊犁销售分公司巩留经营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哈密销售分公司巴里坤经营部、中国石油新疆石油总公司温宿县石油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昌吉销售分公司木垒经营部、中国石油新疆石油总公司富蕴县石油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阿克苏销售分公司柯坪经营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阿克苏销售分公司沙雅经营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阿克苏销售分公司阿合奇经营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田销售分公司洛浦经营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分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13年1月8日

                  
    上一篇: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下一篇:商务部公告2013年第9号 关于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期中复审裁定的公告
    友情链接  
      市人力社保局 | 市园林绿化局  | 市科委  | 市环保局  | 市城管执法局  | 市交通委  | 市工商局  | 市政市容委  | 市规划委  | 市商务委  | 市民政局  | 市财政局  | 市公安局  | 市发展改革委  | 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市社会办  | 再生资源 
        返回顶部↑
    主办单位:北京市城市再生资源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10-83628528
    邮箱:cszszy@163.com 网址:http://www.bjszszy.org  京ICP备13009691号-1